(原标题:法律意见书(南京公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7日
- 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公司会议室
- 参会股东及代表:共3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24,643,5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558%
- 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选举黄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的<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