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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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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21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 11月 26日(星期二)上午 10:00—10: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暨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新开立以下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账户开户名:平远恒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荟城支行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平远恒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拓镇独立储能项目,项目规划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100MW/200MWh的新型智慧储能电站,主要定位于参与广东省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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