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兆易创新: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1-12层邮编:100022电话:010-65876666传真:010-65876666-6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1.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26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城奥大厦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
  2.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同时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召集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城奥大厦6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朱一明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副董事长何卫先生主持。
  4. 本次股东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15-15:00。
  5.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58,825,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88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543名,代表股份55,689,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4096%。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2,548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4,515,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27%。
  6.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待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7. 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8.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兆易创新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