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李鑫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24)。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为推进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架构及经营特点,制定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