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3年 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93.00万股,发行价为 2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6.34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122.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874.29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1,856.28万元用于“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以及“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超募资金金额为 44,018.01万元。2024年 7月,公司将“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名称调整为“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 7,474.09万元增加至 18,633.26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15日,“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1,608.0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00.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20.21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4年 11月 15日,“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已经基本完成,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部分项目工程及设备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15日,“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 1,500.95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 11.56%。公司计划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4年 11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