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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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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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8人,代表股份635,780,8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3,400,295股)的比例为51.1324%。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626,526,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3882%。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48人,代表股份9,254,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443%。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48人,代表股份9,254,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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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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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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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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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
-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