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虹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确定2024年11月22日为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经核查,激励对象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4年11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448.5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