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12999 债券简称:19河钢 0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 - 债券兑付兑息日:2024年11月26日 - 债券摘牌日:2024年11月26日 - 债券最后交易日:2024年11月25日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19河钢 01 3. 债券代码:112999 4. 发行总额:15.00亿元 5. 存续期限:5年固定利率债券 6. 票面利率:4.08% 7. 计息期限:2019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 8. 还本付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10. 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11月26日 11. 本金兑付日:2024年11月26日 12.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税务提示: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4. 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 票面利率:4.08% - 每手(面值1,000元)兑付兑息金额:1040.80元(含税),其中本金1000元,利息40.80元(含税) -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金额:1032.64元 - 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金额:1040.80元
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 2. 债券兑付兑息日:2024年11月26日 3. 债券摘牌日:2024年11月26日 4. 最后交易日:2024年11月25日
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 截止2024年11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兑息 - 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咨询联系方式: 1.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 联系人:梁柯英 - 联系电话:0311-66770709 - 传真:0311-66778711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