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保险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54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1/28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1/29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1/29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6日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配方案: -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119,546,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84,555,164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1/28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1/29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1/29
分配实施办法: - 除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外,其他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 自行发放对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 - 对于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每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54元。 - 对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486元。 - 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486元。 - 对于A股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A股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照税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纳,本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税前人民币0.54元。
有关咨询办法: -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10 8521 3233 - 联系传真:010 8521 3219 - 联系电邮:ir@newchinalife.com
特此公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