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7104 债券简称:姚记转债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年 10月 21日至 2024年 11月 20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20.61元/股)的 130%(即 26.79元/股),已触发“姚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姚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自 2024年 11月 21日至 2025年 11月 20日)“姚记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831,273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8,312.73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2月 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姚记转债”,债券代码“12710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 1月 3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7月 3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 1月 24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4年 6月 13日,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权益分派实施,“姚记转债”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 21.53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0.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0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年 10月 21日至 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20.61元/股)的 130%(即 26.79元/股),已触发“姚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4年 11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鉴于“姚记转债”自 2024年 7月 31日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姚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自 2024年 11月 21日至 2025年 11月 20日)“姚记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交易“姚记转债”的情况以及未来六个月减持“姚记转债”的计划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姚记转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期初持有数量(张) 期间合计买入数量(张) 期间合计卖出数量(张) 期末持有数量(张) 姚文琛 393,353 0 0 393,353 邱金兰 128,183 0 128,183 0 姚朔斌 997,600 0 0 997,600 YAO SHUOYU 481,800 0 202,853 278,947 姚晓丽 753,100 0 184,713 568,387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3,785 0 93,785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 83,901 0 83,901 0 享红利 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梁美锋 1,760 0 1,760 0 合计 2,933,482 0 695,195 2,238,287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姚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姚记转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内减持“姚记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姚记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