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肉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李俊龙、汪丽丽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光明肉业与另一股东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2亿元,其中光明肉业提供财务资助1.02亿元,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2.55%。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李俊龙、汪丽丽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2025年度子公司银蕨农场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开展该交易的金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10亿新西兰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关于银蕨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