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建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7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独立董事张成思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宋建波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储昭武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用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安排存续债券到期接续,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拟定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如下: 1. 发行主体: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规模:不超过97亿元(含97亿元)人民币; 3.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固定利率,具体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确定; 5.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当前存续97亿元公司债券本金的偿付; 6. 发行对象与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7.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 担保安排:无担保; 9. 上市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 10.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及调整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及上市事宜、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调整具体方案、办理其他相关事项等。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74号公告。
以上议案一、二、三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2024-74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