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名称: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 200 米 - 经营宗旨:创新化学好品、实现绿色发展、让生活更美好;成为一家行业内最专业、最值得信赖的企业;以客户为中心、诚信敬业、合作共赢。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等;一般项目包括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等。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 发起人:公司发起人共 7 名,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为公司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原山东博苑医药化学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 股东会职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七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组成: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审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
第九章 通知及公告 - 通知方式:公司通知可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传真、公告等方式进行。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合并、分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解散事由出现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修改章程:公司应当在《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或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 释义:定义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