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作出如下专项承诺: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7-1-1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的签章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于国清
831084802
null 年EC月 日9
7-7-1-2
保荐机构承诺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现郑重承诺如下:
因中泰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0 1 02年年月010日
null
PAN-CHINA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邮编:310020
电话:(0571)
传真:(0571)
审计机构承诺
签字注册会计师:
之吴桥戚印慧印铁吴慧戚铁桥
null
null
豪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入印越
null
王越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Q二二年六永十日
9
P39010210068
null
PAN-CHINA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邮编:310020
电话:(0571)
传真:(0571)
验资机构承诺
签字注册会计师:
之吴桥戚印慧印铁吴慧戚铁桥
null
null
豪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印越
null
王越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O二二年六月日
301021006819
null
PAN-CHINA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邮编:310020
电话:(0571)
传真:(0571)
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因我们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签字注册会计师:
之吴桥戚印慧印铁吴慧戚铁桥
null
null
豪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印越
null
王越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年六月十日日
01021005010
null
承诺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以下称"本所")作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郑重承诺:
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RANDW AYLAW C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2张利国
经办律师心柴雪莹
S 77
null
薛洁琼
20222年6月10日
评估机构承诺函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民信评估师")担任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评估机构,现郑重承诺如下:
因中京民信评估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202月1010日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