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接受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召集程序:金风科技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相关公告,并于2024年11月1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 2. 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30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 现场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9名,持有股份数为1,124,285,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89%。 2. 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85名,持有股份数为671,729,414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11%。 3. 总出席情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1,494名,合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96,014,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42.9346%。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1,614,812,710股,占93.8375%; - 反对103,873,732股,占6.0361%; - 弃权2,174,509股,占0.1264%。 2.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1,614,658,682股,占93.8285%; - 反对103,714,552股,占6.0269%; - 弃权2,487,717股,占0.1446%。 3.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1,614,697,382股,占93.8308%; - 反对103,910,232股,占6.0383%; - 弃权2,253,337股,占0.1309%。 4. 议案四:《关于申请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议案》 - 同意1,403,698,762股,占99.6163%; - 反对3,114,881股,占0.2211%; - 弃权2,291,466股,占0.1626%。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