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的回复)
因你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经公司自查和问询实际控制人,现就你公司问询事项回复如下: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你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股份增持/减持计划、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特此回复。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