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 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安徽北方芯动联科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0501958035。公司于 2023年 5月 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号)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21万股,于 2023年 6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名称: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888号传感谷园区一期 3#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60.64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主管财务的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持续的创新和研发,成为高性能传感器的领导者,为社会、员工和股东创造持续的价值。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 MEMS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MEMS器件及组件、微电子器件及组件、传感器应用系统集成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和认购比例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 认购股份(万股) | 认购比例(%) | | --- | --- | --- | --- | | 1 | MEMSLink Corporation | 8080.00 | 23.4339 | | 2 |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 8000.00 | 23.2019 | | 3 | 北京芯动联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5392.00 | 15.6381 | | 4 | 绍兴宝鼎久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00.00 | 4.0603 | | 5 | 宣佩琦 | 1152.00 | 3.3411 | | 6 | 黄薇 | 960.00 | 2.7842 | | 7 | 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0.00 | 2.7842 | | 8 | 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 | 957.60 | 2.7773 | | 9 | 福建奎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0.00 | 2.5522 | | 10 | 福州开发区国兵晟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 | 2.3202 | | 11 | 上海航天京开如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2.40 | 1.8631 | | 12 | 华亚平 | 640.00 | 1.8561 | | 13 | 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640.00 | 1.8561 | | 14 | 金晓冬 | 528.00 | 1.5313 | | 15 | 林明 | 480.00 | 1.3921 | | 16 | 宁波芯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8.00 | 1.2993 | | 17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320.00 | 0.9281 | | 18 | 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20.00 | 0.9281 | | 19 | 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00 | 0.9281 | | 20 | 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00 | 0.9281 | | 21 | 成都鼎量圳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00 | 0.9281 | | 22 | 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00 | 0.9281 | | 23 |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00 | 0.9281 | | 24 | 程毅 | 288.00 | 0.8353 | | 25 | 珠海横琴高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00 | 0.5568 | | 26 | 安徽省量子科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160.00 | 0.4640 | | 27 | 吴叶楠 | 160.00 | 0.4640 | | 28 | 80.00 | 0.2320 | | | 29 | 40.00 | 0.1160 | | | 合计 | 34480.00 | 100.0000 |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060.64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5,521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