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批准和授权
- 爱柯迪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2024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 2024年10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
- 2024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4年11月19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2024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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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及授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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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 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放弃认购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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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57人调整为85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803.20万股调整为799.9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54.10万股调整为750.8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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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予的相关情况
- 授予日:2024年11月19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 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5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80万股,授予价格为7.1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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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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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爱柯迪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