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你公司发来的《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本公司作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一东)的控股股东,截止目前,除长春一东在指定媒体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本公司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长春一东股票。
特此函复,请你公司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行为。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9日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的复函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4年11月19日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收悉,经核实,现函复如下:
一、截止本回复日,集团公司未筹划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集团公司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请你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吊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管理办公室20车11月 02n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