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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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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40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章程在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中的“宪法”地位,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经营宗旨、高级管理人员范围、董事会法定职责等内容进行修改,并依照法律法规规范部分条款表述。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高级专务、专务。
  3.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及《公司法》,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公司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 新增第十五条: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5. 第十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坚持国家利益至上,聚焦建成世界一流航空发动机企业,坚持改革创新、聚焦主业;加强管理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实现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自主研发和制造生产,以知识与技术创造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成为主业突出、资源能力突出、产品服务能力突出、综合绩效卓越、社会声誉良好的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国有企业,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为社会经济繁荣和满足国防装备需求做出贡献。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58条,《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除上述条款及相应序号变化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地址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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