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24-111 转债代码:110090 转债简称:爱迪转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588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42,664,8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董丽萍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42,253,973 99.9242 244,153 0.0449 166,700 0.0309
2、议案名称:《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9,857,193 98.6127 2,281,040 1.3242 108,400 0.0631
3、议案名称:《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9,866,093 98.6179 2,264,087 1.3144 116,453 0.0677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9,878,893 98.6253 2,281,340 1.3244 86,400 0.05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348,475 97.6742 2,281,040 2.2202 108,400 0.1056
3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357,375 97.6829 2,264,087 2.2037 116,453 0.1134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370,175 97.6953 2,281,340 2.2205 86,400 0.084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 2/3以上表决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建成、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禧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俞国华、董丽萍、阳能中。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3、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寿喜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4年 11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及李寿喜先生的书面声明及承诺,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经公司确认,上述征集投票权期间,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玉鹏、说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