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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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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锦”)与厦门驱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驱动力光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驱动力基金”)协议转让的11,4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264%)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024年11月5日,西藏德锦与驱动力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驱动力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1,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264%。

西藏德锦与驱动力基金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1月18日办理完毕,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完成后,西藏德锦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州通泰万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数量为63,744,193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0.9014%;驱动力基金持股数量为11,400,000股,持股比例为5.5264%。

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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