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世茂能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
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有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96,000,000股,占世茂能源总股本1.6亿股的60%,为世茂能源的控股股东,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及李思铭(以下简称"实控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世茂能源75%的股份,为世茂能源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及实控人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世茂能源董事会发来的《世茂能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已经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回函人: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1月19日
210006662 null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之签字页】
实际控制人:李立峰 郑建红 李象高 周巧娟 李春华 李思铭
2024年//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