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977,27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92,599,993.60元,发行费用 32,463,506.2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0,136,487.39元。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 12月 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年 11月 15日,上述资金已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