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 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具备担任董事资格,具有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提名方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 选举方式:股东会选举决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 任期: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 - 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 - 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发表独立意见。 - 履职方式: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与中小股东沟通。
第五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 会议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规定。
第六章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 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
第七章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