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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 回购报告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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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5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 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50万股且不多于 1,300万股(均含本数)。
  2. 回购价格:不超过 6.3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3.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650万股、回购价格上限 6.3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4,095万元;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300万股、回购价格上限 6.3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8,190万元。
  4.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5.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6.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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