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2招路01”、“23招路K1”、“23招路K2”、“24招路K1”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2024111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2招路 01”、“23招路 K1”、“23招路 K2”、“24招路 K1”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程序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受托管理人召集,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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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 2024年 11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站公告了会议通知,载明了债券基本信息、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登记办法、决议效力、其他事项、附件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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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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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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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 债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1日至 2024年 11月 15日,投票表决期间为 2024年 11月 11日至 2024年 1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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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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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 “22招路 01”《议案 1: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同意 99.93%,反对 0%,弃权 0.07%,表决结果:通过。
- “23招路 K1”《议案 1: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同意 100%,反对 0%,弃权 0%,表决结果:通过。
- “23招路 K2”《议案 1: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同意 92.50%,反对 7.50%,弃权 0%,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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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路 K1”《议案 1: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同意 98.50%,反对 1.50%,弃权 0%,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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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2招路 01”、“23招路 K1”、“23招路 K2”、“24招路 K1”《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