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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准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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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准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金沪法意2024第 294号

  1. 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2.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8.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 本次调整相关情况

  10. 调整原因: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每股派现金红利0.2949元(含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每股派现金红利0.5962元(含税)。
  11. 调整内容: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18.8000元/股 - 0.2949元/股 - 0.5962元/股 = 17.9089元/股。

  12. 本次归属的相关情况

  13. 归属期: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
  14. 归属条件已成就
    • 公司未发生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激励对象满足24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15亿元,较2022年增长41.46%,符合归属条件。
    • 除4名激励对象离职外,本激励计划剩余2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5. 归属数量: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核心骨干人员20人,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4万股,可归属数量19.20万股。

  16. 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

  17.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有关规定,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00万股。

  18. 结论

  19. 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手续,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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