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房巷 股票代码:600370 收购人之一:卞平刚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收购人之二:卞惠刚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收购人之三:卞平芳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卞丰荣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本次收购系三房巷原实际控制人卞兴才先生逝世产生的股权继承导致。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公证处出具的(2024)苏锡江南证字第 8336号《公证书》以及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公证处出具的(2024)苏锡江南证字第 8337号《公证书》,卞兴才先生逝世前,其持有兴洲投资 160,800,000股股份(占兴洲投资股份总数的 61.24%)及三房巷 490,455股股份(占三房巷股份总数的 0.01%)。卞平刚先生、卞惠刚先生、卞平芳女士通过继承取得前述股权,卞平刚先生取得兴洲投资23.77%股份及三房巷 0.006%股份,卞惠刚先生取得兴洲投资 23.77%股份及三房巷 0.006%股份,卞平芳女士取得兴洲投资 13.71%股份。同时,卞平刚先生与卞惠刚先生、卞平芳女士、卞丰荣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卞惠刚先生、卞平芳女士、卞丰荣先生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和三房巷集团股东兴洲投资、丰润投资的股东权利时始终与卞平刚先生保持一致行动。
上述交易方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三房巷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卞平刚先生,卞惠刚先生、卞平芳女士、卞丰荣先生为其一致行动人。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因继承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系因继承导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