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4-036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名,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3年度业务收入 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亿元。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收费总额 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家,审计收费 3,529.17万元;致同所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玉清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至 2021年期间及 202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 58万元。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等因素,根据竞价比选报价结果确定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 5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