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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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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 15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4年第 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 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1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4.5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577,888,940股减少至 26,577,543,3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657,788,894元减少为 2,657,754,33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 1号 2. 申报时间:2024年 11月 18日起 45天内(工作日 8:30-17:30) 3. 联系人:黄隆 4. 电话:0597-3833049 5. 传真:0597-3882122 6. 邮箱:huang_long@zijinmining.com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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