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10月3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等媒体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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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11月15日13:00,本次股东大会在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迎宾中路1123号公司办公楼行政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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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 出席会议人员包括: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9人,代表股份合计79,60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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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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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提案包括:《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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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计算。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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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