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了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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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5日14:00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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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192,428,2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
- 网络投票股东共计22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0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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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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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陶春风、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 选举陶春风先生、陶钱伟先生、黄振华先生、严先发先生、张超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李锐先生、岳建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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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沈升尧先生、钱静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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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