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临 2024-125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已使用11,476,000股,用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有8股未使用。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8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将原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也将变更为人民币868,644,67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6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高路 4. 联系电话/传真:0717-6369865 5. 邮箱:gaolu@angelyeast.com 6. 邮编:443003
特此公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