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16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15点30分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精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测转债”,且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期间,如再次触及“精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精测新能源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结项,并将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95,064,954.82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日15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