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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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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5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500,01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451,576,238股减少至 2,429,076,22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451,576,238元减少至 2,429,076,227元。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法人资格证书/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债权人(即被代理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债权申报材料送达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 18楼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65000
  2. 申报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起 45日内,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罗丽红
  4.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5. 传真号码:(0598)8205013
  6. 电子邮箱:15356742@qq.com

特此公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 1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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