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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资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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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资源”或“公司”)拟进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1. 股份回购情况
  2.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截至2020年5月6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回购股份4,319,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3. 2022年1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回购股份2,969,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4. 2024年7月16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2,0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5. 回购股份用途

  6. 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7. 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980,21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差异化分红具体方案

  1. 股东大会授权
  2. 2024年6月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3.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息)参考价格的影响

  1. 计算方法
  2. 实施前总股本:604,772,233股
  3.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4,980,210股
  4.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599,792,023股
  5.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0.10元/股
  6.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6.08元/股

  7. 影响评估

  8.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票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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