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60人,代表股份共计609,37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60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关联方或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