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4日在公司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 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及“年产 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森泰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泰国森泰”);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19号森泰厂区内”变更为“泰国春武里府农艾县农泗昌镇 4组 466号”。
-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森泰科技通过增资及借款的形式用以实施募投项目,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为便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后的使用,森泰科技将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增资和借款的形式转入泰国森泰。其中用于增资的金额为13,884.97万元;用于借款的金额为 3,111.97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0.5%,借款期限为实际收到借款资金之日起 5年。
-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向泰国子公司增资暨股权比例变更的议案》
-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变更后的使用,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简称“森泰科技”)将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增资和借款的形式转入森泰(泰国)有限公司(简称“泰国森泰”)。本次增资为森泰科技与森泰股份对泰国森泰的持股比例调整,本次增资后,泰国森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占股 60%,森泰科技占股 40%。
-
本次投资属于前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对泰国总投资的 3.5亿元范围内。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股权比例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公司拟定于 2024年 12月 2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