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4-05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因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控股”)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要求华福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卖出美林控股所持公司 21,399,184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7.2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强制执行期间为 2024年 11月 18日至 2024年 11月 28日。 2. 美林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美林控股 - 持股数量:293,730,162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7%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13.73% - 股份状态:司法冻结
二、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主要情况 - 被执行人: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司法强制执行的原因:因美林控股在华福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北京三中院要求华福证券将美林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强制卖出 - 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2016年 7月重组上市所认购股份 - 强制执行的股票数量及比例:21,399,18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2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 - 强制执行期间:2024年 11月 18日至 2024年 11月 28日 - 强制执行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强制执行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 美林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 公司将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本次强制执行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需遵守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规定。 - 公司将持续关注美林控股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 《减持计划告知函》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