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2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 7日和2023年 12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任何分支机构,合称为“银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出具了《保证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领益”)、TLG INVESTMENT(HK) LIMITED(以下简称“领胜城香港”)、 TRIUMPH LEAD(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 “TRIUMPH LEAD (SINGAPORE)”)分别与汇丰银行签订的《银行授信》所形成的最高为人民币 642,400,000.00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客户(债务人):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TLG INVESTMENT(HK) LIMITED、TRIUMPH LEAD(SINGAPORE) PTE. LTD. 银行(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债务 本保证书之担保债务为领益科技、成都领益、领胜城香港、TRIUMPH LEAD(SINGAPORE)分别与汇丰银行签订的《银行授信》所形成的最高为人民币 642,4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
2、保证范围 担保债务就保证人而言是指(a)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b)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c)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d)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应超过最高债务金额。
3、保证方式 公司向汇丰银行连带保证借款人按时支付担保债务,并保证一经要求立即向汇丰银行支付担保债务。公司应支付自汇丰银行要求公司支付担保债务之日起至汇丰银行收到全部担保债务为止相关担保债务上产生的违约利息;及一经要求立即全额补偿汇丰银行因对公司执行本保证书而产生的全部开支(包括律师费)。
4、保证期间 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如果汇丰银行根据相关条款退还担保债务,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871,66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47.7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805,870.3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0,699.1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3,08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保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