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各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损失的承诺(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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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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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7-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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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承诺:将尽可能避免、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利益。同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发行人利润或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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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35-36页)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历史沿革中的股权/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已经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直接或间接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股东以及股东的直接及间接出资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也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