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分别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3:00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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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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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13,342,6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0%。
-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9名,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6,897,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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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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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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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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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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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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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