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86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 4,200万元,借款期限二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借款本金金额占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03%,累计 12个月公司向冉盛盛通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超过 7,200万元,超过公司 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URE2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80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1-11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F00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 名称 | 向冉盛盛通认缴出资额情况 | 合伙性质 | | --- | --- | --- | | 海南泽惠投资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有限合伙 | | 嘉兴长风禾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万元 | 有限合伙 | | 拉萨楚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万元 | 有限合伙 | | 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有限合伙 | | 淄博瑞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有限合伙 | | 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万元 普通合伙 | 10万元 普通合伙 |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冉盛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借款,借款期限二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 4,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万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实际到账资金为准。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二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借款期限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乙方可分期偿还本金,每次偿还本金,相对应的利息一并偿还。 4、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冉盛盛通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借款外,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 3,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三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 35%股权为本借款提供质押。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继续向冉盛盛通借款,有利于解决公司部分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借款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