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生一升”)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自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召开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特此说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