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中航重机: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公告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在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25名,代表股份509,442,630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4.388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A股:同意508,814,250股(99.8766%),反对352,180股(0.0691%),弃权276,200股(0.0543%)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同意78,308,186股(99.2039%),反对352,180股(0.4461%),弃权276,200股(0.350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通过。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航重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