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4年11月8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岛物元电子大宗气项目暨设立气体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青岛杭氧经开电子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气体公司为主体承建青岛物元电子大宗气项目,开展气体工厂建设和生产营运。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3,500万元,气体公司注册资本金3,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剩余资金通过外部融资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300万元,持股比例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万达气体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拟向杭州银行申请的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杭氧深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杭氧深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前后北京杭氧股权结构为:增资前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100%;增资后注册资本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一)》。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济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19,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三)》。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