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专项贷款支持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2,85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1,71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在回购期内,公司多个批次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届时,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股票期权行权。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