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股份 146,029,9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6913%)的股东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石元影(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石暴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45,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63%); 2、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183,8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7008%)的股东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桥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554,9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691%)。
一、股东基本情况 1、中信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 --- | --- | | 中信证投 | 51,544,464 | 3.7737 | | 金石智娱 | 3,436,296 | 0.2516 | | 信石元影 | 60,714,972 | 4.4451 | | 青岛金石 | 30,334,212 | 2.2209 | | 合计 | 146,029,944 | 10.6913 |
2、西藏和合及其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 --- | --- | | 西藏和合 | 94,187,700 | 6.8958 | | 天津桥斌 | 10,996,152 | 0.8051 | | 合计 | 105,183,852 | 7.7008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共计不超过 13,745,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1.0063% 4、减持期间: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减持届时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西藏和合及其一致行动人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西藏和合拟减持不超过 37,55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7495%;天津桥斌拟减持不超过 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196%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减持届时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中信证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和合及天津桥斌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公司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根据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依据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减持届时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