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年 10月 23日至 2024年 11月 12日,已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航新转债”当期转股价(14.82元/股)的 130%(即 19.27元/股),已触发“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提前赎回“航新转债”。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年 11月 13日至 2025年 5月 12日),如再次触发“航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年 5月 12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航新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航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